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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07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14年首次注册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期或分期发行,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

    1、选择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2、注册有效期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包括实际发行方式、金额、利率、期限、承销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文件及材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将“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将“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同意将本议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成新的《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08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顾吉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请审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