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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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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8版)
    2014-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①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17,433,929.3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3,248,313.67元;公司实际从超募资金转出的资金:295,582,936.54元,其中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6,382,867.04元(其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6,194,321.16元;“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8,060,000.00元;“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2,128,545.88元);支付“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进口设备信用证保证金39,2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69.50元;经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底收益型理财产品220,000,000.00元;

    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225,099,306.43元。

    3、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总余额271,824,234.7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修改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在2013年8月28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在2013年9月5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上九个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银行账号存放金额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3400173750805300527782,250,000.00技改项目专项资金户
    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1282501021000356628182,870,000.003.5万吨高档玻璃生产线专项资金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551903418410202222,510,900.00超募资金户用于四期工程建设等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7350110182600026117100,106,984.50超募资金户(含存放于平安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106,984.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7669018800039724066,554,700.00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1282501021000499632170,534,907.89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含利息收入201,678.59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34001737508053008382100,000,000.00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2000008552461030000005980,546,000.00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187222056183100,000,000.00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合 计1,105,373,492.39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银行账号2013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34001737508053005277 
    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12825010210003566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55190341841020222,669,608.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735011018260002611724,055,320.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7669018800039724067,041,243.87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128250102100049963233,656,228.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34001737508053008382742,223.93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2000008552461030000005978,514,872.8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18722205618345,144,736.97
    合 计 271,824,234.75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00%之间确定)的,上述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271,824,234.75元(包括利息收入)。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0.00元,超募资金余额46,724,928.32元;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5,099,306.43元;将用于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506.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68.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35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17%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18,287.0018,287.0018,287.0048.7418,536.47249.47 101.362012.071,713.61否*详见1
    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8,225.008,225.008,225.000.008,260.4735.47100.432012.102,144.25否*详见2
    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16,655.4716,655.47 3,920.015,539.44-11,116.0333.262014.8  
    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28,902.7428,902.74  1,806.00-27,096.746.252015.2  
    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8,054.608,054.60  212.85-7,841.752.642015.2  
    合计 80,124.8180,124.8126,512.003,968.7534,355.23-45,769.58  3,857.8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3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4
    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详见5
    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情况详见6
    用超募资金进行仓储基地建设的情况详见7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于2012年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模具投入,由于该项目的产品为公司产品的升级,产品生产所需的模具具有不可替代性, 2013年全年该项目涉及的模具投入金额为1,287.44万元;而我公司采用的模具摊销方法为一次摊销法,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②设备折旧,该项目的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设备原值较高;由于公司的生产特性,设备长期处于高温、震动、强酸碱腐蚀已经超强度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玻璃熔炉、退火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当期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的设备的折旧额为2,245.51万元,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③产品完善,由于该项目产品是公司新推出的产品,产品系列周期性,公司为了利用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商超等市场,为尽快占领市场,做了部分的产品促销;

    2. 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年10月底全部完工,正式投入使用;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工成本及原料成本的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1年4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天职ZH【2011】164号鉴定报告,截止2011年4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8,245.94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24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3,975.20万元。

    ②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4,270.74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3年9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3]608号鉴定报告,截止2013年9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3,638.29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3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619.44万元;

    ②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806.01万元;

    ③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12.85万元。

    4.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5,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6月30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7,500.00万元银行贷款。

    6.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2013年8月12日更名为“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2011年10月完成工商登记;经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对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子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实际共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1月投产,2013年亏损金额4,668,024.03元。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成立浙江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晶玻璃器皿的研发和生产。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由2,5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万元。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因与之前洽谈的合作方在设备租赁等方面没有达成共识,且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目前由于公司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战略进行了调整,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超募资金3,7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7.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进行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经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4,500.00万元变更为2,50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960.76万元,完成进度为78.43%。

    8. 经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签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行的“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与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签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成立浙江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晶玻璃器皿的研发和生产。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由2,5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万元。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因与之前洽谈的合作方在设备租赁等方面没有达成共识,且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目前由于公司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战略进行了调整,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超募资金3,7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