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2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一、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韩方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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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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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2.律师姓名:文梁娟、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35,088,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3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3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TCL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
咨询联系人:龚庆宇
咨询电话: 0755-33968896
传真电话: 0755-33313819
六、备查文件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2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及复牌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 传闻情况
3月18日,证券时报报道了《深圳国资改革:深纺织股权接盘人或为华星光电》,报道称深圳国资运营平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深纺织A 26%-29%的股份,深纺织股权的接盘人很有可能是华星光电。
二、澄清说明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星光电核实相关情况,华星光电不会参与此次深纺织A股权转让的竞购,上述传闻不属实。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3、未经公司在上述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