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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2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韩方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律师姓名:文梁娟、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35,088,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3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3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TCL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

      咨询联系人:龚庆宇

      咨询电话: 0755-33968896

      传真电话: 0755-33313819

      六、备查文件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2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及复牌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 传闻情况

      3月18日,证券时报报道了《深圳国资改革:深纺织股权接盘人或为华星光电》,报道称深圳国资运营平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深纺织A 26%-29%的股份,深纺织股权的接盘人很有可能是华星光电。

      二、澄清说明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星光电核实相关情况,华星光电不会参与此次深纺织A股权转让的竞购,上述传闻不属实。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3、未经公司在上述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