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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400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7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建群先生、吕启涛先生、杨朝辉先生、陈焱先生、陈克胜先生、周辉强先生、任宁先生、张洪鑫先生、宁艳华先生、杜永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任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简历见附件)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72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此议案。详见4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4005号公告—《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

    附件:

    简 历

    张建群先生,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 1997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市场总监、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28,766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启涛先生,生于1962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总监,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吕启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朝辉先生,生于1975年,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事业部质量部副部长,1999至2001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朝辉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91,174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焱先生,生于1972年,大学本科,湖南大学机械系毕业,湖南大学兼职教授。1998年至今历任本公司东南片区总监、钣金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钣金装备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大族彼岸数字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焱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76,70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克胜先生,生于1976年,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科莱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深圳市步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5至2010年历任本公司振镜研发部经理,运动控制中心总监;标准模块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运动控制及光纤打标产品线总经理。陈克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辉强先生,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年以来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74,425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任宁先生,生于1973年,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打标机产品部经理,公司信息标记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宁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96,211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洪鑫先生,生于1975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检测技术仪器仪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南昌洪都集团计量处工程师。2001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打标机产品部副经理,打标事业部固体打标产品中心应用研发部经理、总监,打标事业部行业应用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按键及键盘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IT构件行业发展事业部副总经理,灯泵侧泵产品线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小功率产品市场总部总经理。张洪鑫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39,149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艳华先生, 生于1975年,大学本科,工学学士。1997年至2000年曾任江西长林机械厂助理工程师,2000年以来历任本公司工程师、工控部经理、工程配套中心副总监、总监、自动化中心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生产运营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精密切割产品线总经理。宁艳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44,301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永刚先生,生于1969年,大学本科学历。先后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龙飞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深圳华强北营业部负责人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永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15,5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72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深圳市大族彼岸数字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彼岸”)、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关联交易内容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产品名称关联法人预计金额(万元)2013年度实际金额(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产品三维相机、变压器大族控股3200142.35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产品数控操作系统大族彼岸25001808.50
    关联法人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产品LED屏和配套中控设备、LED灯具、电站供电等大族控股30000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法人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大族控股900282.00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法人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大族彼岸206.52
    关联法人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大族控股1000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大族彼岸数字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万欧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作企业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企业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重庆路128号大族激光装备制造中心1栋4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数控系统、并从事数控系统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90.91万元,净资产为4208.37万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931.59万元,净利润为310.7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2月28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707.21万元,净资产为4401.31万元,2014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566.70万元,净利润为191.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族彼岸是中外合作企业,公司持股75%。公司在大族彼岸董事席位不超过三分之二,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大族彼岸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副总经理陈焱分别担任大族彼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大族彼岸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大族彼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2、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企业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401室

    经营范围: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 405251.24万元,净资产为29124.80万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7.15万元,净利润 -10989.8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2月28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 426047.34万元,净资产为31420.73万元,2014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52.31万元,净利润 -2075.4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族控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7.83%;大族控股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大族控股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及业务开拓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产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