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4-01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拟于2014 年5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10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同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中国远洋2013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5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10时
4. 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2) 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3) 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4) 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5) 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6)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6.1 审议重新委任马泽华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2 审议重新委任李云鹏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3 审议重新委任孙月英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4 审议重新委任孙家康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5 审议重新委任叶伟龙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6 审议委任王宇航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7 审议重新委任姜立军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8 审议重新委任范徐丽泰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9 审议重新委任邝志强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10 审议重新委任鲍毅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11 审议委任杨良宜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7)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7.1 审议重新委任宋大伟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
7.2 审议委任马建华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
7.3 审议重新委任孟焰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之预案。
7.4 审议委任张建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之预案。
(8)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之预案。
2.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有关上述预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公告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其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题6和议题7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投票方法以会议现场发放的表决票说明为准。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 年4 月18 日(星期五)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2014 年4 月17 日(星期四)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
2. 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4 年5 月5 日(星期一)9:00-11:00,14:30-16:30
3. 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十一层1135室
如以传真方式登记,请传真至:010-66492211
4.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杨、郭靖
电 话: 010-66492992、66492215
传 真: 010-66492211
2.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
附件1:
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 年5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第1-8项均为普通决议案)
1. 审议《中国远洋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审议《中国远洋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 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3 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审议中国远洋2013 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 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中国远洋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国远洋2014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本议题在同意选项中打“√”的,请务必详细填写表决权股数:
■
■
7.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本议题在同意选项中打“√”的,请务必详细填写表决权股数:
■
8. 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之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附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多选无效,其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题6和议题7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需要填入表决权的股数,具体投票方法以会议现场发放的表决票说明为准。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回执
截止2014 年4 月18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股,拟参加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