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3日收到张万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万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张万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万海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张万海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4元,共募集资金54,93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31.2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3,700.378万元。
2012年7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067号”《验资报告》审核。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相关实施主体、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 专户账号 | 金额(万元)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三条线) | 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 | 755917273810301 | 8,466.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41003200040020581 | 8,466.00 | |||
2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1880100004468 | 19,301.178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3010122000666270 | 15,168.00 |
4 | 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 | 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 44201515200052518416 | 2,299.20 |
合计 | 53,700.378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4,904.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3,700.38万元。由于募集资金不足,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投资金额与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之间的差额利用自有资金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三条线) | 16,932.00 | 16,932.00 |
2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 29,142.00 | 19,301.178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 15,548.00 | 15,168.00 |
4 | 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 | 3,282.50 | 2,299.20 |
合计 | 64,904.50 | 53,700.378 |
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1、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位于贵州省瓮安县,更接近原材料磷矿生产基地。在募集资金实施过程中,为了更接近原材料基地、降低相应运输费用和生产成本,以及节省项目建设过程重复投资,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
除实施主体及地点外,相关募投项目内容、金额未发生变化,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主体 | 地点 |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投资主体 | 地点 |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二条线) | 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贵港市 | 11,288.00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贵州省瓮安县 | 11,288.00 |
2 | 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 |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徐州市 | 11,009.00 | 11,009.00 |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 |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徐州市 | 11,083.00 | 11,083.00 | ||
合计 | 33,380.00 | 33,380.00 |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履行的程序
2013年8月26日,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年8月26日,芭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年8月26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3年8月26日,本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3年9月13日,芭田股份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后的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完成后,分别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 专户账号 | 金额(万元)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二条线)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337130100100146348 | 11,288.00 |
2 | 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02650 | 11,009.00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 |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155200006656 | 11,083.00 |
合计 | 33,380.00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24,432.87万元。2014年4月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14]003679号”《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证明芭田股份截至2013年12月10日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24,432.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概算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截止2013年12月10日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二条线) | 11,288.00 | 11,288.00 | 9,945.08 | 9,945.08 |
2 | 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 | 11,009.00 | 11,009.00 | 7,607.13 | 7,607.13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 | 11,083.00 | 11,083.00 | 6,880.66 | 6,880.66 |
合计 | 33,380.00 | 33,380.00 | 24,432.87 | 24,432.87 |
四、审批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以募集资金24,432.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资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3679《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同意用募集资金24,432.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芭田股份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首次到账之日超过6个月系客观原因造成,非公司主观意愿所致;
2、公司以自筹资金及时投入前期募投项目充分利用了公司现有资源,较快较好地发挥公司整体协同效应,有利于节省项目建设投资,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芭田股份以自筹资金前期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属实。同时,通过本次资金置换,将及时全面地反映项目的投入、进展情况;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5、芭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6、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芭田股份实施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汪世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个人简历见附件)
汪世业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汪世业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汪世业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世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聘任汪世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个人简历
汪世业先生简历:汪世业,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2006年9月毕业于西安交大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兰州机床厂出纳、总账会计、电算化会计;1993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咏辉集团深圳工业城总账会计、会计部主任;2000年2月至2012年9月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深圳花伴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汪世业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4名,传真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2名监事、3名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5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5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先生为受益人,回避表决。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职 务 | 现年薪 | 增加年薪 | 增加后年薪 |
总 裁 | 55.4 | 13.0 | 68.4 |
副总裁 | 35.6 | 8.8 | 44.4 |
董事会秘书 | 35.6 | 2.2 | 37.8 |
财务负责人 | 25 | 25.2 | 50.2 |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11:00时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现场亲自参加会议的监事1名(监事魏启乔出差委托监事姚俊雄代为出席表决),传真参加会议的监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1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年报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黄培钊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重程先生,财务负责人汪世业先生,独立董事王宋荣先生,保荐代表人邱荣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