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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前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40.55%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为节省公司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并尽快落实独立董事任职,提议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单独持有公司40.55%股份的控股股东黄酒集团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新增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现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第2款规定作出补充通知,相关的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如下: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以上情况,现对《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作补充通知,详见2014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4-015。

    备查文件:黄酒集团《关于增加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4-01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40.55%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为节省公司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并尽快落实独立董事任职,提议公司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加为临时提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特别提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而非与候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使用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2、截止2014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4年4月20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回 执

    截至2014年4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四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2、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表 决 事 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候选人姓名使用表决权数
    11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1陈建设 
    11.2寿苗娟 
    11.3胡普信 

    备注:第1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注明使用表决权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第1—10项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回避”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设先生:1953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绍兴市政协常务副主席等职,2008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1年获浙江省银监局银行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杭州越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寿苗娟女士:1954年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绍兴市财政税务局副调研员、现任绍兴市农村财政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胡普信先生:1959年出生,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技术专家组专家,历任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黄酒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