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股票代码:600322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房发展、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房集团、控股股东、担保人 | 指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天房发展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天房发展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房发展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房发展公司章程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0年、2011年、2012年及2013年1-9月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天津市发改委 | 指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津南区环保局 | 指 | 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 |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瑞信方正 | 指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承销团 | 指 | 联席主承销商各自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或/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大公国际、评级机构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 | 指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公司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9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摘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 指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 指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TIANJIN REALTY DEVELOPMENT(GROUP)CO.,LTD.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天房发展 |
证券代码: | 600322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台 |
注册资本: | 1,105,700,000元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
邮政编码: | 300050 |
联系电话: | 022-23317185 |
传真: | 022-23317185 |
网址: | http://www.tffzgroup.cn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屋置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3 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2013年9月6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3年8月22日和2013年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4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40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7年期(5+2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发行总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12亿元,采取一次发行方式发行。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联席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与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4月25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4月25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由天房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12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中的约定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上市交易所: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为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新景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4年4月23日。
发行首日:2014年4月2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9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4年4月2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9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台
住 所: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联系电话: 022-23317185
传 真: 022-23317185
联 系 人: 杨新喆、丁艳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项目主办人:刘波阳
项目组其他人员:季环宇、白石楠、郭增
(三)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住 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联系电话: 010-6653 8666
传 真: 010-6653 8566
项目主办人: 林森
项目组其他人员:丁韬、杨宁宁、钱杨、许焕
(四)分销商
公司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电话: 010-85127601、85127686
传 真: 010-85127929
联 系 人: 吉爱玲、李加生
(五)发行人律师
名 称: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孟卫民
住 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1009
联系电话:022-83865255
传 真:022-83865266
经办律师:李天力、高振雄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10-67085873
传 真: 010-67084147
联 系 人: 王会栓、吴兴华
(七)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电话: 010-51087768
传 真: 010-8458 3355
联 系 人: 王乃林
(八)担保人
公司名称: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鹤亭
住 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A区A座17-19层
联系电话: 022-28368996、28368599
传 真: 022-28368599
(九)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 系 人: 白石楠、郭增
(十)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 户 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41 0101 8700 0001 190
联 系 人: 魏素华
联系电话: 0755-8282 5427
传 真: 0755-8282 5424
(十一)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 真: 021-6880 4868
(十二)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3887 4800
传 真: 021-5875 4185
公司控股股东天房集团为公司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一)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大公国际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大公国际基于对发行人主体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和担保措施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自身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天房发展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是天津市城市建设主要的企业之一,公司项目以刚性需求群体为主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我国房地产行业整体运行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逐年下降等不利因素。天房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经营状况将保持平稳。综合来看,大公国际对天房发展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1、主要优势和机遇
(1)公司是天津市主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在天津本地获取土地和项目的能力较强;
(2)公司住宅项目以刚性需求群体为主,采用预售方式销售,能够较大限度的无息占用预售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3)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与母公司的土地整理业务形成协同优势,有助于控制成本;
(4)天房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
2、主要风险和挑战
(1)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土地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2)公司项目主要集中在天津本地且业态形式较为单一,业务风险的分散能力较弱;
(3)由于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长期借款大幅增加,有息债务占总负债比重上升;
(4)受项目建设周期影响,2010-2012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逐年下降,对债务和利息的保障能力有所降低。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天房发展、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经营稳健,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因此获得了各大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总授信额度为50.91亿元,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4.13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三)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2009年10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票面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3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7.3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该项公司债券已于2012年10月19日到期兑付。
2012年12月10日,发行人子公司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发行3年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面值25,000.00万元,票面利率7.80%(年),每年付息一次。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已按期支付该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首期利息。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12亿元。以发行规模12亿元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14.5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0.47亿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13.9.30 | 2012.12.31 | 2011.12.31 | 2010.12.31 |
总资产(亿元) | 163.48 | 121.98 | 123.16 | 126.83 |
总负债(亿元) | 113.01 | 72.10 | 75.07 | 83.04 |
全部债务(亿元) | 69.46 | 34.91 | 24.26 | 28.01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50.47 | 49.89 | 48.09 | 43.79 |
流动比率 | 1.92 | 2.40 | 1.65 | 1.91 |
速动比率 | 0.34 | 0.31 | 0.12 | 0.23 |
资产负债率(%) | 69.13 | 59.10 | 60.95 | 65.47 |
债务资本比率(%) | 57.92 | 41.17 | 33.53 | 39.01 |
总资产报酬率(%) | 1.31 | 3.79 | 3.80 | 2.90 |
每股净资产(元) | 4.01 | 3.98 | 3.82 | 3.63 |
财务指标 | 2013年1~9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13.55 | 32.13 | 32.54 | 19.86 |
利润总额(亿元) | 1.99 | 4.51 | 5.54 | 3.89 |
净利润(亿元) | 1.42 | 3.37 | 4.06 | 2.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 0.80 | 3.21 | 3.24 | 2.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1.11 | 2.60 | 2.68 | 2.26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6.56 | -0.88 | 1.53 | 9.98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0.06 | -0.38 | -0.03 | 0.81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30.83 | 7.95 | -8.83 | -8.75 |
营业毛利率(%) | 36.80 | 28.29 | 30.20 | 35.22 |
EBITDA(亿元) | 3.12 | 5.36 | 6.48 | 4.6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4 | 0.15 | 0.27 | 0.16 |
EBITDA利息倍数 | 0.81 | 2.76 | 3.51 | 2.21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59.86 | 331.15 | 214.00 | 192.56 |
存货周转率(次) | 0.08 | 0.23 | 0.22 | 0.14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1.50 | -0.08 | 0.14 | 0.9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29 | 0.60 | -0.66 | 0.18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总资产报酬率=EBIT/[(期初资产总额余额+期末资产总额余额)/2]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第三节 担 保
本次债券由天房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包括各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合理费用。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鹤亭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A区A座17-19层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资产投资、控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物业经营及管理;建筑材料、设备的批发、零售;仓储;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房产交易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因特网信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担保人主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天房集团作为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控股集团公司,业务覆盖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科技、建筑材料等多元化业务领域,通过控股和参股下属子公司获得经营收益。
1、房地产
天房集团以所属上市公司天房发展作为房地产开发平台,自成立以来,天房发展开发建设了瑞江花园、天房美域、海景雅苑等40余个项目;同时,作为天津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企业之一,建设了天房雅韵、新尚园、天欣花园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项目。
2、基础设施建设
天房集团承担了大型惠民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的建设,完成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四大场馆主体施工;先后代建了海河赤峰桥、国泰桥、天津理工大学新校区及山东济南建邦黄河大桥等项目。天房集团从事该类业务的子公司主要有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
(1)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投资,为天房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5,530.33万元,净资产为29,402.10万元;2012年营业总收入为15,725.51万元,净利润为2,158.14万元。
(2)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工程准备、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物业管理,为天房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121.40万元,净资产为36,790.20万元;2012年营业总收入为2,980.70万元,净利润为1,585.80万元。
(3)天津宝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宝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荒地、闲置土地复垦、整理,为天房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宝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567.10万元,净资产为39,779.76万元;2012年营业总收入为6,950.23万元,净利润为3,035.19万元。
3、信息科技
天房集团下属子公司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市范围内为社区家庭、中小组织提供互联网接入和互联网增值应用服务,同时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咨询、建设、运维服务。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承担了包括高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数十项智能化楼宇建设和系统集成项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088.41万元,净资产为14,540.59万元;2012年营业总收入为41,997.42万元,净利润为3,784.56万元。
4、多元化业务
2010年以来,天房集团加大推进多元化经营,积极发展光伏发电、三网融合、工程建设、建材材料等业务。天房集团从事该类业务的子公司主要有天津天房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1)天津天房建材有限公司
天津天房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具、灯具、厨具、装饰装修材料、石材、电梯、中央空调机组批发兼零售,为天房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天房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1,759.11万元,净资产为23,015.11万元,2012年营业总收入为104,955.85万元,净利润为2,253.49万元。
(2)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工程施工、安装、建筑、劳务服务,为天房集团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房建设总资产695,928.03万元,净资产14,471.55万元。2012年天房建设实现营业总收入157,256.27万元,净利润1,506.13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项 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6,702,680.58 | 5,734,987.95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280,677.79 | 196,970.11 |
资产负债率 | 78.30% | 78.91% |
流动比率 | 1.78 | 1.71 |
速动比率 | 0.88 | 0.78 |
项 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1,002,010.00 | 1,068,454.61 |
利润总额(万元) | 90,111.00 | 104,912.93 |
净利润(万元) | 73,116.00 | 66,680.21 |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占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天房发展 | 天房集团 | 占比(%) | 天房发展 | 天房集团 | 占比(%) | |
总资产 | 1,634,804.75 | 6,702,680.58 | 24.39 | 1,219,835.13 | 5,734,987.95 | 21.27 |
所有者权益 | 504,737.08 | 1,454,534.54 | 34.70 | 498,854.71 | 1,209,746.89 | 41.24 |
财务指标 | 2013年1~9月 | 2012年 | ||||
天房发展 | 天房集团 | 占比(%) | 天房发展 | 天房集团 | 占比(%) | |
营业收入 | 135,536.84 | 1,002,010.00 | 13.53 | 321,314.35 | 1,068,454.61 | 30.07 |
净利润 | 14,180.12 | 73,116.00 | 19.39 | 33,719.32 | 66,680.21 | 50.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1,141.37 | 66,458.28 | 16.76 | 26,021.96 | 20,752.90 | 125.39 |
(四)资信状况
1、担保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天房集团作为天津市龙头企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其整体授信额度较高。天房集团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现象。
2、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担保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协议,从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66.37亿元,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为45.63%;其中对集团外部企业担保额为5.38亿元,占担保人净资产的比重为3.70%。
若本次公司债券按12亿元发行规模上限测算,则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天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78.37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53.88%。
(六)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经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天房集团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6,702,680.58 | 5,734,987.95 | 4,597,914.90 | 3,593,696.92 |
负债总计 | 5,248,146.04 | 4,525,241.05 | 3,677,293.97 | 2,693,846.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80,677.79 | 196,970.11 | 196,459.64 | 203,745.99 |
流动资产 | 5,434,816.98 | 4,637,489.44 | 3,591,194.29 | 2,759,049.29 |
流动负债 | 3,052,322.04 | 2,708,591.02 | 2,731,128.00 | 2,043,153.90 |
流动比率 | 1.78 | 1.71 | 1.31 | 1.35 |
速动比率 | 0.88 | 0.78 | 0.44 | 0.36 |
资产负债率 | 78.30% | 78.91% | 79.98% | 74.96% |
最近三年及一期,随着天房集团陆续投入泰安道综合开发、文化中心及其他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其负债规模逐年增长。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房集团总负债达到524.81亿元。随着天房集团负债规模的增加,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整体有所上升,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8.30%。(下转B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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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