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 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5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生主持召开,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根据近期董事的变动相应的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后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宝生
委员:周春林 刘福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章永福
委员:刘福垣 韩军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春林
委员:章永福 刘宝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章永福
委员:刘福垣 周春林 高绪文 李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 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主持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予以披露;监事会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 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传真号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联系的传真号码由原号码“0312-3215920”变更为“0312-3208529”。为方便与投资者交流,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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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2-3208529
传真号码:0312-32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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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