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
公司负责人孟庆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108,226,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310,822,660.30元。公司将择机发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安排现金红利发放事宜。
2.2013年4月19日,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梅花集团(呼伦贝尔)氨基酸有限公司(下称"呼伦贝尔公司"),具体承担河北基地整体异地搬迁项目的实施与建设。鉴于公司已将该项目选址由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变更为新疆五家渠工业园区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2014年4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注销呼伦贝尔公司,并授权总经理王爱军办理该公司注销涉及到的相关事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庆山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4-02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点半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邮件、办公集成RTX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宏鹏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梅花集团(呼伦贝尔)氨基酸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将河北基地10万吨谷氨酸钠及衍生制品生产线整体搬迁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梅花集团(呼伦贝尔)氨基酸有限公司(下称“呼伦贝尔公司”),具体承担该项目的实施与建设。
董事会通过搬迁项目实施方案后,公司组织项目组对项目实施所在地区的地质、水资源、运输、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更为详细地勘察,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决定将搬迁项目选址由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变更为新疆五家渠工业园区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基地整体异地搬迁技术升级项目选址变更的议案》。
呼伦贝尔公司自注册之日起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呼伦贝尔公司,并授权总经理王爱军办理该公司注销涉及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0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接股东胡继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394,122股)通知获悉:
2014年4月23日,胡继军先生将其于2012年5月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260,000,000股流通股解除了质押登记。
2014年4月24日,胡继军先生又将其持有的260,000,000流通股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其向华创证券融资的担保,质押期限为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胡继军先生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9,3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88%。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