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
公司负责人李长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比期初减少49.80%,主要系报告期末对外实际缴纳税费所致;
2)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2.53%,主要系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3)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92.95%,主要系上年同期已交付船舶的保修期已到,原计提保修费实际未发生金额冲回较大所致;
4)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53.30%,主要系本期因美元汇率发生波动导致汇兑损失所致;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32.7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6)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08亿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48,000万元,拟以327,475万元收购大船集团、武船集团相关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及资产。该方案获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4年1月9日,公司成功收购上述军工重大装备总装资产,201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开创了军工重大装备总装资产证券化的先河,也是境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首次直接用于军工军贸项目,引领中国军工资产全面证券化方向。同时,本次发行有助于完善公司军品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产业链,推动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改变公司基本面,增强核心竞争力。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李长印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