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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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令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国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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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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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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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应收股利比年初增加153.91%,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宣告分红但尚未支付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57.88%,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回代垫的土地补偿安置等支出款所致。
<3>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4.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4>应付短期融资券比年初增加100,000千元,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5>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58.8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6>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33.2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预收资产转让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4.6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2013年计提的企业年金所致。
<8>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44.91%,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第一期公司债利息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贴现的票据减少所致。
②利润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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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销售费用同比减少83.16%,主要为公司销售业务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0.63%,主要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及下属子公司借款增加引起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3.81%,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计提贷款风险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66.98%,主要为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增加等因素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52.00%,主要为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③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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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33.95%,主要原因是:①本期票据到期收到现金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②本期财务公司对外贷款净额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同时本期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0.33%,主要原因是:对合联营单位的增资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6.9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发行公司债券1,000,000千元,而本期只有200,000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3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千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07公告内容。
2、2014年4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集团")的通知,宁波港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09公告内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在与公司于2008年4月1日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承诺不与公司开展同业竞争,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于2013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8,910,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宁波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658,635,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6%。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宁波港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23公告内容。
至2014年4月8日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宁波港集团严格履行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继续履行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3、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相关的承诺(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承诺期限为:2012年4月16日至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完毕。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4、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相关的承诺(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承诺期限为:2013 年3月11日至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完毕。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令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