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 01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议案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9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四楼小会议室举行。
公司总股本为1,213,650,273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707,326,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8%。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长孙永平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23,642,4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7,32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少林律师、刘苑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