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童国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赖智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桂明晖 |
公司负责人童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桂明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843,221,838.89 | 1,980,076,123.43 | -6.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0,672,494.47 | 1,075,752,104.36 | 0.4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3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062,892.97 | -15,410,019.42 | 不适用 |
自行添加时期数财务数据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86,451,213.62 | 93,686,136.05 | 9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20,390.11 | 4,380,305.64 | 1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33,365.75 | 1,277,102.82 | 168.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6 | 0.37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1-3月)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024.37 |
所得税影响额 | -371,756.1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6,994.65 |
合计 | 668,273.61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8,52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63 | 56,682,297 |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62 | 21,021,180 |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20 | 12,268,423 | ||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5 | 2,670,200 | ||
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7 | 1,519,80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慧安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0.58 | 1,146,998 | ||
葛品利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120,000 | ||
胡家鑫 | 境内自然人 | 0.49 | 976,12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未知 | 0.46 | 91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慧安6号 | 未知 | 0.44 | 867,95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 56,682,297 | 人民币普通股56,682,297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021,180 | 人民币普通股21,021,180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268,423 | 人民币普通股12,268,423 |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670,200 | 人民币普通股2,670,200 |
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19,800 | 人民币普通股1,519,800 |
慧安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46,998 | 人民币普通股1,146,998 |
葛品利 | 1,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120,000 |
胡家鑫 | 976,120 | 人民币普通股976,12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9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910,00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慧安6号 | 867,957 | 人民币普通股867,95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较年初增减 |
货币资金 | 240,714,153.79 | 381,224,896.40 | -36.86% |
应收票据 | 31,563,449.33 | 49,051,652.60 | -35.65% |
其他流动资产 | 34,000,000.00 | ||
应交税费 | 513,572.81 | 13,021,728.91 | -96.06% |
应付股利 | 2,219,578.18 | 13,582,378.18 | -83.66%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较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186,451,213.62 | 93,686,136.05 | 99.02% |
主营业务成本 | 171,238,883.61 | 77,827,476.46 | 120.02% |
财务费用 | 3,405,739.65 | 1,840,157.85 | 85.08% |
营业外收入 | 1,554,175.05 | 497,053.81 | 212.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062,892.97 | - 15,410,019.42 | 575.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3,044.43 | 4,321,500.57 | 42.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2,453,567.01 | - 51,060,878.99 | -16.86% |
说明:1、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36.86%,主要系部分业务回款周期集中在下半年,目前尚未回款所致。
2、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35.65%,主要系部分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3,400万元,主要系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96.06%,主要系支付税费所致。
5、应付股利余额较年初减少83.66%,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9.02%,主要系通信产品相关的配件及原材料销售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0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08%,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2.68%,主要系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5.29%,主要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1%,主要收到投资收益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86%,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股利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9月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大股东经发投集团及武汉高科分别所持本公司3579.2820万股、2088.9477万股股份变更为烽火科技持有。2014年2月28日,上述股权过户完成,烽火科技持有本公司5668.229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3%;经发投集团持有本公司2102.1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61%;武汉高科持有本公司1226.84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邮科院(详见公司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科院承诺:在对公司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三年内根据承诺的方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收购完成后将尽量规避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详见公司公告)。上述股权收购已于2014年2月完成。
报告期内,该项承诺处于正常履行期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