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王均豪 | 董事 | 因公务未能出席 | 肖文 |
闵辉 | 独立董事 | 因公务未能出席 | 冯丽娟 |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肖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国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唐征 |
公司负责人肖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829,488,073.09 | 2,802,978,261.34 | 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8,238,905.03 | 1,662,898,237.44 | 0.9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87,558.42 | -33,798,336.10 | -43.4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93,904,927.72 | 323,686,998.63 | 2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340,667.59 | 12,755,962.97 | 20.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571,722.23 | 11,990,860.81 | 21.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0.83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46 | 0.028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46 | 0.0288 | 不适用 |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49,378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4 | 74,242,092 | 20,670,000 | 质押73,362,09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未知 | 4.99 | 22,120,000 | ||
华安基金公司-兴业-中海-联创光电定向增发投资(1期)集合资金信托 | 未知 | 4.96 | 22,000,000 | ||
江西电线电缆总厂 | 国有法人 | 3.82 | 16,929,984 | ||
邓海宁 | 境内自然人 | 0.49 | 2,183,239 | ||
徐博渊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130,000 | ||
林永笔 | 境内自然人 | 0.41 | 1,823,000 | ||
张丽华 | 境内自然人 | 0.40 | 1,776,200 | ||
蔡丰永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664,788 | ||
陆月清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500,00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53,572,092 | 人民币普通股53,572,09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22,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2,120,000 |
华安基金公司-兴业-中海-联创光电定向增发投资(1期)集合资金信托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 |
江西电线电缆总厂 | 16,929,984 | 人民币普通股16,929,984 |
邓海宁 | 2,183,239 | 人民币普通股2,183,239 |
徐博渊 | 2,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130,000 |
林永笔 | 1,8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1,823,000 |
张丽华 | 1,776,200 | 人民币普通股1,776,200 |
蔡丰永 | 1,664,788 | 人民币普通股1,664,788 |
陆月清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 | 2014年3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预付款项 | 30,397,891.44 | 56,310,448.44 | -46.02% |
应收股利 | 6,527,851.07 | 1,412,333.11 | 362.20% |
其他应收款 | 26,985,357.21 | 15,477,806.71 | 74.35%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22,520.02 | 33,302,368.42 | -50.69% |
应付职工薪酬 | 1,782,568.72 | 8,230,826.84 | -78.34% |
长期借款 | 28,000,000.00 | 8,000,000.00 | 250.00% |
1、预付账款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采购货款到票所致;
2、应收股利的增加主要是由于联营企业分配股利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往来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是由于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是由于上年度年终奖发放所致;
6、长期借款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期取得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项 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3月 | 变动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71,303.48 | 1,047,650.13 | 49.98% |
财务费用 | 7,373,929.29 | 5,409,275.57 | 36.32% |
资产减值损失 | 1,709,567.71 | -471,628.54 | -462.48% |
所得税费用 | -963,327.89 | -1,507,099.82 | 36.08%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加,相应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款项较期初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计提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 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3月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87,558.42 | -33,798,336.10 | -43.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49,628.31 | -8,294,498.95 | -167.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36,356.65 | -250,041,062.90 | 120.09%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支付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是由于本期借入款项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报表相关科目差异说明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7,807,252.99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初数389,169,122.84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超过三个月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单60,485,185.80元、期限超过3个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7,876,684.05元、理财产品17,000,000.00元,合计51,361,869.85元。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7,117,162.36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387,817,032.21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超过三个月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单60,485,185.80元,期限超过3个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10,214,684.05元,合计70,699,869.85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自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2012年11月30日至 2015年11月30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2-2014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至2014年 | 是 | 是 | ||
解决 同业竞争 | 江西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011年11月1日,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联创光电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 同业竞争 |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2011年11月1日,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联创光电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 同业竞争 | 邓凯元 | 2011年11月1日,邓凯元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联创光电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文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