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胡开梁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 |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章春兵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鞠增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俊 |
公司负责人章春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增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59,247,021.00 | 159,243,760.77 | 0.0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6,946,351.35 | 107,576,974.85 | -0.5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05.58 | -14,451,623.00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466,265.91 | 36,150,037.52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0,623.50 | -86,878,651.8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7 | -0.2300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7 | -0.2300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4 | 35,500,000 | 质押35,500,000 | |
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4 | 13,000,000 | 质押13,000,000 | |
北京首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知 | 2.59 | 9,764,423 | ||
单小飞 | 境内自然人 | 2.40 | 9,045,869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39 | 5,266,976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34 | 5,052,875 |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14 | 4,287,05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12 | 4,222,524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11 | 4,190,879 | ||
梁志佳 | 境内自然人 | 0.88 | 3,330,6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 | 3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 1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首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764,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单小飞 | 9,045,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266,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052,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287,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222,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190,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梁志佳 | 3,330,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6月国创能源原董事长在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以国创能源的名义分别与陈世达、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阳洋矿业")、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优道投资")签订《委托融资协议书》、《融资服务框架协议》。在签订上述协议后,优道投资及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发行国创能源定增基金募集资金转入国创能源账户净额770,139,166.66元,国创能源根据陈世达、阳洋矿业付款指令对上述资金全额转出及支付;这些资金转入与转出及支付时未纳入国创能源财务核算,本期国创能源已通过追溯重述将这些转入和转出及支付资金纳入国创能源的财务核算。审计机构对这些资金的转入、转出及支付实施包括函证、询问等审计程序,但仍然无法判断该融资事项的真实情况以及其后果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另外,由于人员变动、资料交接等原因,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完整的诉讼、抵押、担保等财务资料,无法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上述事项的存在,审计机构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将导致国创能源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贵州证监局的责令整改要求,对周剑云对公司账户资金往来造成的既定事实纳入账务核算,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态度是端正的。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将根据融资事项解决情况的进展消除审计机构对该融资事项的顾虑。对于担保诉讼等事项,要求公司管理层认真清理公司涉及的诉讼、抵押、担保事项,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仍为亏损。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春兵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