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下午13:30在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5月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用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474,978,50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5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718,12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8 |
4、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保荐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本议案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26,328,152 | 99.99% | 0 | 0 | 3300 | 0.01% |
其中: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26,274,607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53,545 | 94.19% | 0 | 0 | 3300 | 5.81% |
持股1%-5%(含1%) | 50,487,032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5%以上(含5%) | 399,878,146 | 100% | 0 | 0 | 0 | 0 |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友旺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57,270,29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93,3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538 %; 反对2,200,00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461%;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6,6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693,3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 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3,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何晶晶律师、王锦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