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25 股票简称: 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公司董事局收到公司大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来函,提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局认为华发集团的提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其提交到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号:2014-022)。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207,612,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480,247股,反对131,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480,247股,反对131,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420,0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288,159股,反对131,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0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480,247股,反对131,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候选人谢伟先生,同意207,480,247股,反对131,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7,612,1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上述第十一项议案《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第十二项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203,192,08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