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ST仪化 编号:临2014-015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一章《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补充披露了公司的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第3页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具体如下: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在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有关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二、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补充披露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及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第5页至第6页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1) 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注册变更,基本情况无变化。
(2)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详见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基本情况之“其他有关资料”部分。
(3)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1994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1997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00年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三章《财务摘要》对“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9页对“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如下披露: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1,454,217 | -361,367 | 7,096,488 | 8,549,338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1,450,019 | -358,456 | 7,063,464 | 8,513,483 |
差异说明见本年度报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之补充资料部分。
现补充披露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1,454,217 | -361,367 | 7,096,488 | 8,549,338 |
差异项目及金额: | ||||
政府补助(a) | 2,831 | 2,831 | -33,024 | -35,855 |
专项储备(b) | 1,367 | 80 | 0 | 0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1,450,019 | -358,456 | 7,063,464 | 8,513,483 |
(a) 政府补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提供的补助,按国家相关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不属于递延收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b) 专项储备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记入当期损益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形成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费用性支出于发生时计入损益,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四、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并说明该公司盈利能力较低的原因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23页,第五章《董事会报告》第九条“投资状况分析”之第六点“本公司合营公司情况”,对公司合营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及其盈利能力较低的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公司合营公司远东仪化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PTA产品。2013年,远东仪化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达到10%以上。远东仪化盈利能力较低主要是由于该公司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所致。
五、关于公司2014年经营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费用计划
公司已在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章《业务回顾与展望》披露了2014年市场环境分析及2014年公司拟采取的经营策略、主要产品的生产量及销售量。2014年,公司计划生产聚酯产品257.1万吨,其中自用量47.0万吨,计划生产PTA 102.9万吨,1,4-丁二醇等系列产品5.7万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0.12万吨;计划销售聚酯产品210.1万吨,1,4-丁二醇等系列产品5.7万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0.12万吨,产销率达到100.0%。
2014年,由于国内外环境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和压力,产品结构在年度内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产品价格的波动亦较大;同时,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所占比重通常高达80%以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将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导致公司难以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2014年度营业收入及成本计划。
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27页第七章《重要事项》第五条“重大关联交易”部分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如下披露:
交易性质分类 | 交易对象 | 交易金额 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 |
采购原材料 |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 11,026,614 | 67.5 |
销售产品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356,891 | 2.0 |
取得借款 | 中国石化财务 | 1,800,000 | 46.4 |
偿还借款 | 中国石化财务 | 1,400,000 | 52.2 |
现补充披露为:
交易性质分类 | 交易对象 | 交易金额 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 |
采购原材料 |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 11,026,614 | 67.5 |
销售产品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356,891 | 2.0 |
取得借款 | 中国石化财务 | 1,800,000 | 46.4 |
偿还借款 | 中国石化财务 | 1,400,000 | 52.2 |
安保基金支出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40,480 | 100.0 |
公司于2013年度内进行的有关关联交易详情已在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注释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部分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披露了《现有框架协议之更新公告》,该公告披露了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订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包括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生产装置的保险服务等,同时该公告披露了2012年至2014年三年关于安保基金支出的年度上限。2013年安保基金支出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4,870千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做出了补充修订。公司修订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1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