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公司董事长等高管被免职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4-01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公司董事长等高管被免职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中国新闻网2014年5月5日晚刊登文章《大有能源迟未披露董事长被免信息,证监局调查》,随后被其他部分网络媒体转载,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4人因‘千秋煤矿事故’被官方通报免职已十余日,但作为上市公司的‘大有能源’仍未对外披露任何信息。”,认为我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该文章起因于2014年4月24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网上登出一篇通告《河南省对义煤公司千秋煤矿“3.27”冲击地压事故实施先行问责》(以下称“通告”),其中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免去义煤公司千秋煤矿矿长别小飞,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魏向志职务;免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毅敏,总工程师李国旗职务”等内容。
我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核实,文章认为我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并不属实,现应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将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二、澄清声明
1、我公司截至目前并未收到与通告有关的正式文件,经向我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义煤公司”)及义煤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河南能源”)了解,义煤公司和河南能源均表示亦未收到有关文件。经向参与事故调查的我公司和义煤公司有关人员了解,通告只是调查组向公众通报对有关人员实施的先行问责,目前事故调查工作还未结束,调查组尚未正式下达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2、由于通告是河南省安全网上的公开信息而非内幕信息,我公司未先于其他网页浏览者获知此信息,亦因未收到与此有关的其他文件而比网页浏览者获知更多的信息。事实上,我公司也是在接到河南监管局来电并联系记者询问后上网浏览,才获知有此信息并已在网站上登出的。文章中提到我公司董事会秘书回应公司29日接到通知,实际上是义煤公司接事故调查组通知安排其他工作而获知这一情况,并非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同时通告中明确表述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免去……”,我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任免需控股股东义煤公司出具推荐函或建议函,我公司才能安排履行法定程序。
3、根据既定的人事安排,义煤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向我公司送达《关于贺治强等23人的推荐函》(义煤函【2014】34号),我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并于2014年5月6日召开了股东大会暨新一届董事会,完成了所有人事变更程序,对原董事长等高管的职务任免情况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综合以上,有关情况并非文章中所称“董事长等人被官方通报免职已十余日,仍未对外披露任何信息”,我公司信息披露合规。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于本公司的任何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