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4-018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投资者出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投资者围绕公司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公司2014年度的主要工作方向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本次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4-019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14点30分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1,102,52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73 |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乔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陈嫣妮、邱跃因事未出席,独立董事姚先国因病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海龙出席。财务总监郑丽娟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 | 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 641,102,52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注: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9,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宣读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未提出异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任重和黄丽芬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