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29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在河南省洛阳市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董事张玉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书面委托袁宏林先生表决,现场参会董事10名。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奖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薪酬委员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奖励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4名董事李朝春先生、李发本先生、王钦喜先生及顾美凤女士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洛阳钼业关于为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3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于本次担保前,本公司未向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矿业”)
2.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
3.担保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先决条件: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意为富川矿业银行融资按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
6.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董事张玉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书面委托袁宏林先生表决,现场参会董事10名。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全票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栾川县城君山东路
3.法定代表人:李灵敏
4.经营范围:钼原矿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铁矿加工、销售;房屋租赁。
5.2013年度及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
| 2013年度/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1月至3月/2014年3月31日 | |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93,051.04 | 91,237.45 |
| 负债总额(人民币万元) | 62,221.87 | 62,771.53 |
| 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万元) | 55,770.31 | 55,770.31 |
| 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万元) | 61,162.81 | 61,712.47 |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30,829.17 | 28,465.92 |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66.72 | 5.63 |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5,822.75 | -2,364.42 |
6.富川矿业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栾川县沪七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本公司合营公司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环宇”)50%股权, 洛阳国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商贸”)持有徐州环宇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富川矿业不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外, 由于本公司的监事尹东方系担任国安商贸的唯一出资人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营公司”)的总经理, 故国资经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综上所述, 徐州环宇为本公司与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 富川矿业为徐州环宇的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考虑到富川矿业是本公司下属合营公司,而富川矿业拟向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黄金租赁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置换现有贷款及一般营运用途,向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在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富川矿业银行融资按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按间接出资比例为富川矿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由于富川矿业历史问题已经解决并将恢复生产,其已具备一定偿债能力,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89,850.03万元,按 2014年 5月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 6.1581 元折算,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2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3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向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8日、9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分别确认:截至目前其不存在针对本公司的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且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亦不会存在针对本公司的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可能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其未于2014年5月8日、9日、12日买卖本公司股票。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管理层注意到,随着外部需求的恢复,海外钼价格快速上涨,LME钼价年初至今涨幅超过40%。而最近一个月国内钼价随着国际市场价格快速上涨也开始企稳回升。
此外,管理层还注意到,在2014年第一季度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相对疲软,钼网站钼精矿平均报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8.47%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行业内仍取得可喜业绩,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18%。该等业绩得益于本公司在2013年12月收购了澳洲Northparkes铜金矿80%权益,其营运业绩并入本集团,以及在内控建设及成本管理方面的持续努力。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有关本公司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