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3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24.3元/股调整为24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24,999,998股。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1月3日、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2013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4,691,356 股,其中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广业公司”)认购 6,172,839 股,广发恒定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恒定7号”)认购 8,230,452 股,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恒健投资”)认购 4,115,226 股,中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钢投资”)认购 2,057,613 股、芜湖市人合兴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人合兴邦”)认购 4,115,226 股。公司在发行预案及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中均明确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218,9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3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65,688,000元。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4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股票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 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24.3元/股调整为2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24.3元-0.3元)=24元/股。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数由不超过24,691,356股(含24,691,356股)调整为不超过24,999,998 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均相应进行如下调整:
| 发行对象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发行价格 | 认购数量 | 发行价格 | 认购数量 | |
| 广业公司 | 24.3元/股 | 6,172,839 股 | 24元/股 | 6,250,000股 |
| 恒定7号 | 24.3元/股 | 8,230,452 股 | 24元/股 | 8,333,333股 |
| 恒健投资 | 24.3元/股 | 4,115,226 股 | 24元/股 | 4,166,666股 |
| 中钢投资 | 24.3元/股 | 2,057,613股 | 24元/股 | 2,083,333股 |
| 人合兴邦 | 24.3元/股 | 4,115,226 股 | 24元/股 | 4,166,666股 |
| 合计 | 24,691,35股 | 24,999,998股 |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