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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5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6月8日上午9: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3年9月26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该次股东大会决定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1、债券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以1,000元人民币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5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的书面通知,金瑞投资决定终止实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瑞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金瑞投资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2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468,1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768万股的0.17%,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详见本公司2013年11月11日在巨潮网的公告)。金瑞投资最后一次增持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截至目前,金瑞投资累计增持974239股(其中2012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389320股,资本公积转增116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二、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金瑞投资持有本公司163,713,4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96%。鉴于金瑞投资经营战略的需求,经研究,金瑞投资决定终止实施本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金瑞投资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金瑞投资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