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44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
公司于2013年7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PPN187号),接受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内容,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201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13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3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3-078)。
近日,公司在中市协注[2013]PPN187号注册通知书的额度内完成了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本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六个月,发行利率为7.8%。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4-045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扩大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自2014年6月12日起,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