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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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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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无认购本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