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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201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3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20%,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函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6 月 25 日、 6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参股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IPO申请获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4年6月11日进行了公告。该公司于6月19日、20日完成了网上网下的新股发行申购工作;有关该公司的IPO进程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查询。

    2、除以上事项外,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莎普爱思已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上海景兴承诺所持有的莎普爱思股份在其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的精神,公司会同会计师对该公司新股发行稀释股权增加的投资收益为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增加投资收益2,600万元左右。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3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在2014年一季度报告中对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情况为: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8%-1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7001,0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114.87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情况为:

    同向上升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85% - 220%盈利:1,114.87万元
    盈利:3,200万元–3,600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的。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未进行老股减持,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的精神,该公司新股发行对稀释股权增加的投资收益为2,600万元左右,对公司半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 201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本公司将在 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