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1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第1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1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254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9月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A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254 | 000255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56 | 1.053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1,675,771.01 | 6,580,518.99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2 | 0.12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份,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4日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6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3)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