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4-034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8日下午15: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7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月17 日下午15:00 至 2014 年 7月1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9,072,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526%。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800,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2,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2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049,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22,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曹蓉律师、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