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4-06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5:00至2014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3,910,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9,712,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98,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向银行追加申请综合授信3.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849,2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反对61,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5,146,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反对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849,2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反对61,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5,146,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反对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刘志勇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