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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4-01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7月15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泰安先生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郑泰安先生将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此,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郑欣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郑欣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李直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4年7月18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项辞职自即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5;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7月19日刊载的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7。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James Michael Rice(大米)先生、Richard Burn(彭雅贤)先生、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VinodRao先生、Samuel A. Fischer(费毅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8月28日下午14︰0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郑欣淳女士简历

    郑欣淳,女,44岁,国籍,美国,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硕士,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历任L亚洲基金公司(L Capital Asia)执行董事,贝恩亚洲资本(Bain Capital Asia)副总裁,波士顿咨询集团管理咨询顾问。现任上海碧科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战略执行官。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郑泰安、吕先锫、章群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3: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欣淳女士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8日

    附件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郑欣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欣淳

    2014年7月18日

    附件5:

    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简历

    Wong Ing Lee(黄永利),男,40岁,国籍:新西兰,新西兰威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商业管理学士学位,新西兰注册会计师。历任新西兰审计公司助理审计师,德勤会计事务所(新西兰)高级审计分析师,泰科国际亚洲公司(亚洲及太平洋区)高级内审,泰科国际亚洲公司亚洲区合规及内控经理,泰科安防(中国)财务副总监,泰科安防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帝亚吉欧洋酒集团(大中华区特定项目)财务总监。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6: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Wong Ing Lee(黄永利)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财务总监职责的要求,董事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Wong Ing Lee(黄永利)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郑泰安、吕先锫、章群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郑泰安、吕先锫、章群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4-017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7月15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5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7月19日刊载的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4-01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依托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亚吉欧”)成熟的市场通路和营销资源优势,在广东省和福建省为公司产品提供销售支持服务,有利于增强本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竞争力;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提交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三位独董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二)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销售支持服务协议的期限为18个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86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2幢39层3903-3913室;法定代表人:Gabor Zeisler;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Diageo HighlandsHolding B.V 均为Diageo集团下属公司,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持有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主要内容

    帝亚吉欧为本公司广东省和福建省的产品销售提供以下支持服务:

    1.日常销售运作和实地执行计划;

    2.经销商、客户、门店管理;

    3.线下设计和展示;

    4.突发情况处理。

    (二)定价依据

    销售支持服务内容依据销售服务等相关协议确定,服务的收费标准依据市场行情,本着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帝亚吉欧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端酒精饮料企业,本公司接受其在广东省和福建省的销售服务支持,是为了依托其在市场营销、消费者通路等方面丰富经验和资源优势,提升公司在该区域的日常销售运营效能,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上述经批准范围内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协商并具体签署相关协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4-01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

    (四)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全兴路9号公司多功能厅。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2日。

    (六)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内容

    (一)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7月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的本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4年7月19日刊载的本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本公司相应公告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凡2014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到本公司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办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15:00至2014年8月28日15:00 ;

    (二)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四)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五)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成都市全兴路9号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传真:028-86695460

    联系人:田冀东、乔明祥

    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的表决权。

    请在下表中各项议案所对应的栏内打“√”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本单位或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4-02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亿元至-1.4亿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03.54万元。

    (二)每股收益:0.274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为应对行业和市场的变化,公司正积极进行营销网络、产品线、销售渠道、团队架构等方面的调整,以搭建新形势下最佳的发展平台。受此影响,预计今年上半年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但整体经营情况已略好于公司原有预期。

    下半年,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一)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二)加大市场建设力度,保持价格体系稳定;(三)改革调整现有销售体系,关注电商渠道发展,进一步加快国际市场拓展步伐;(四)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合理优化人员组织架构;(五)缩减非酒业资产,集中优势资源强化公司白酒主营业务。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其他(接受关联人销售支持服务)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3010000

    序号议案赞 成反 对弃 权
    1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