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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4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4年7月24日上午10点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瑞康医药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瑞康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43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4年7月24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瑞康医药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瑞康医药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45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9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0万股,发行价格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906,662.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5,093,337.34 元,截止2011年6月27日,分别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四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1]00080015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6,4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15,705.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2,980,7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8002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11月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专户账号370016656600501578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账号为7374010182400043203;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461015530000080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378010100100279427。

    (二)2014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4,820,725.82元(其中1,650,017.20元为公司支付给济南财政局的工程施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和新型外墙材料保证金,均在项目工程结束时退还,该部分款项不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入)。

    2011年7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160,963,337.34元、利息61,625.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7,163,595.74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尚有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后已将节余募投资金2,300万元用于永久性实施的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首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3,411,244.92元。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织物生产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 万元。

    2013 年11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0,549,846.1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8,884.07元(其中含利息8,174.41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663.15元进行了置换。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930,322.97元。

    本公司以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3,361,207.3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7月23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2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相关议案。2012年9月7日,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华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平安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3700166566005015504510,520,009.29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73740101824000402592,891,235.63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13,411,244.92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3年11月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370016656600501578588,452,478.19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烟台解放路支行3807018800007691013,367,979.37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37801010010027942721,540,749.75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43,361,207.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5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3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8月2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3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11月7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以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2个月,公司已于11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万元。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509.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91.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17.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2014年上半年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4年上半年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烟台药品现代物流配送项目6,278.006,278.00959.624,188.38100.00%2014年3月31日315.48
    2、济南药品现代物流配送项目21,135.0021,135.001,131.6718,128.70100.00%2013年6月30日881.78
    合计 27,413.0027,413.002,091.2922,317.08100.00% 1,197.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首发项目实际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烟台药品现代物流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4,77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在工程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投入,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05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4,188.38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87.66%。

    济南药品现代物流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3,500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17,63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在工程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投入,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95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18128.70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102.80%。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298.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8.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54.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2014年上半年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4年上半年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0019,460.00513.22662.043.40%2014年11月30日 
    2、医用织物生产项目9,190.009,190.00581.191,872.8020.38%2014年11月30日 
    3、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10,800.0010,800.00504671.256.22%2014年11月30日 
    4、补充流动资金18,848.0018,848.000.4118,848.89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58,298.0058,298.001,598.8222,054.9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3年11月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7万元进行了置换,其中医疗器械配送项目30.34万元,医用织物生产项目1,009.45万元,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46.8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增发项目实际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济南医疗器械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13,460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662.04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4.92%。 济南医用织物生产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318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8,872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1,872.80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21.11%。 济南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443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10,357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671.25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6.48%。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