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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在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部分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6,106,3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0,5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2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雷敬国先生主持。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66,102,600100.005000.003,2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67,00097.835000.293,2001.8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郑超律师、回晓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泰铝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