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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转让逐日数码51%股权后,预计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6,200万元;本公司转让东软物业51%股权后,预计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600万元。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金额为0元

    ●过去12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0元

    ●审议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名称说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东软集团”;

    ●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逐日数码”;

    ●沈阳东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物业”;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以下简称“东大产业集团”;

    ●东北大学(沈阳)科技园有限公司,为东大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科技园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东大科技园公司协商,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东大科技园公司分别签订两份股权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东大科技园公司签订关于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占逐日数码注册资本51%的股权,转让给东大科技园公司。依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8号”评估报告,逐日数码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8,121,508.01元。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218,121,508.01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方有关权力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内,东大科技园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全部转让对价款。之后,本公司将持有逐日数码49%股权,不再将逐日数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东大科技园公司签订关于沈阳东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占东软物业注册资本51%的股权,转让给东大科技园公司。依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9号”评估报告,东软物业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2,390,213.65元。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62,378,491.99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方有关权力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内,东大科技园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全部转让对价款。之后,本公司将持有东软物业49%股权,不再将东软物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东大科技园公司为东大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东大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17.6248%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大科技园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东大科技园公司为东大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东大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17.6248%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东北大学副校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4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北大学(沈阳)科技园有限公司(简称:东大科技园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沈阳

    4、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155-4号503室

    5、法定代表人:赵冬生

    6、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技术成果和高新技术产品经营(以上各项法律法规禁止或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的项目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创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东大科技园公司为东大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东大科技园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经营正常。

    10、东大科技园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币种:人民币)资产总额1,298.02万元,负债总额1,000.00万元,净资产298.0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万元。

    11、东大产业集团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币种:人民币)资产总额372,795.99万元,负债总额59,660.60万元,净资产313,007.77万元,营业收入48,394.3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5.4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

    (1)本公司持有的占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的股权;

    (2)本公司持有的占沈阳东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的股权。

    3、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简称:逐日数码)

    (1)成立时间:1994年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经锡

    (4)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4号F座八单元二层

    (5)注册资本:31,729.23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营业务:网络技术、网页设计、开发;技术培训与服务;技术咨询与策划;管理咨询;平面设计与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服务;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4年7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

    资产总额447.1131,945.4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93.2031,737.84
    营业收入841.94538.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29-5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2.29-53.14

    注:逐日数码2013年度及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

    (9)截至2014年8月7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逐日数码担保、委托逐日数码理财,以及逐日数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10)最近12个月内的增资情况:

    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东软集团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非货币财产按照评估价值作价,对逐日数码增资31,629.23万元。上述非货币财产为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的两宗面积共计11,805.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为建筑面积共计38,974.91平方米的两栋楼宇。本次增资完成后,逐日数码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1,729.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2014年4月3日,本次增资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2、沈阳东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软物业)

    (1)成立时间:2000年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经锡

    (4)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4号8单元3层

    (5)注册资本:11,899.3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物业代理;会场出租;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4年7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

    资产总额301.2211,816.1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0611,700.23
    营业收入500.782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1-129.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40-111.00

    注:东软物业2013年度及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

    (9)截至2014年8月7日,本公司不存在为东软物业担保、委托东软物业理财,以及东软物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10)最近12个月内的增资情况:

    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东软集团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非货币财产按照评估价值作价,对东软物业增资11,799.30万元。上述非货币财产为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文化路的五宗面积共计14,153.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为建筑面积共计20,998.81平方米的五栋楼宇。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软物业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11,899.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2014年3月25日,本次增资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分别转让逐日数码、东软物业各51%的股权,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对逐日数码和东软物业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7月31日。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针对企业价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计算,拟转让逐日数码51%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1,812.15万元,双方确定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1,812.15万元,与评估价值一致,较评估时点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34.76%;拟转让东软物业51%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6,239.02万元人民币,双方确定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237.85万元,较评估价值折价0.02%,较评估时点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4.54%。

    本次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按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得出的企业股东权益评估值的增加。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股权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在未来的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1、经双方协商,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认逐日数码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21,812.15万元,与评估价值一致。

    2、经双方协商,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9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认东软物业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6,237.85万元,较评估价值折价0.02%。

    本次转让股权,经双方协商,均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认转让对价,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于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东北大学(沈阳)科技园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占逐日数码注册资本51%的股权

    3、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8号”评估报告对逐日数码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218,121,508.01元,与评估价值一致。

    4、支付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218,121,508.01元。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的15%以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包括签署和出具相关文件。双方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的15%以后30日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6、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于双方有关权力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对价,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转让方逾期履行股权变更登记配合义务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争议解决: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适用于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之内容产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关于沈阳东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东北大学(沈阳)科技园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占东软物业注册资本51%的股权

    3、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沈)评报字[2014]第219号”评估报告对东软物业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62,378,491.99元,较评估价值折价0.02%。

    4、支付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62,378,491.99元。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的15%以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包括签署和出具相关文件。双方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的15%以后30日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6、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方有关权力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对价,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转让方逾期履行股权变更登记配合义务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争议解决: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适用于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之内容产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交易款项收回可能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资产受让方为东大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大科技园公司,东大科技园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如果上述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东大产业集团将为东大科技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为股权转让款的全部支付提供资金保障。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逐日数码、东软物业是公司在沈阳区域物业业务,即“东软电脑城”的主要运营主体,两家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区域用于出租和物业管理的商业地产。

    本次将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东大科技园公司,在共担经营风险的同时,将与其股东—东大产业集团在沈阳三好街现有物业业务资源形成互补,通过共同规划产生协同效应,以应对在互联网时代下传统实体IT卖场面临的冲击和挑战。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司所获资金将主要用于云计算及物联网、智慧城市、汽车信息技术、网络安全产品、智能物流等公司核心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新业务创新,强化核心竞争力。

    之后,本公司将分别持有逐日数码、东软物业各49%股权,不再将逐日数码、东软物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4年8月7日,本公司不存在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担保、委托上述两家子公司理财,以及上述两家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上述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8,800万元。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积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转让标的由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转让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转让对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独立董事:薛澜、刘明辉、吴建平。

    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明辉、薛澜、吴建平。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自2014年初至2014年8月7日,本公司与东大科技园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本次交易前12个月,本公司与东大科技园公司未发生同类别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2014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4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7.6248%股份)《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列为将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增加临时提案为《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案一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本公司于2014年8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现将完整的股东大会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2014年8月20日9:00-10:00;

    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4年8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出席现场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会议中心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请相关人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Aerotel Medical Systems(1998)Ltd.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Aerotel Medical Systems(1998)Ltd.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以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须持有股东大会登记表、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法人股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联系人:张龙、赵昕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电子邮箱:investor@neusoft.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

    1、股东大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附件1

    股东大会登记表

    本单位/本人兹登记出席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明号码/单位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姓名/名称: 签名(盖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单位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明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Aerotel Medical Systems(1998)Ltd.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18东软投票3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议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1.00
    2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Aerotel Medical Systems(1998)Ltd.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2.00
    3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3.00

    (三)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3日A股收市后,持有东软集团A股(股票代码60071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8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8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8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8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