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暨复牌公告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海直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公告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公告
  •  
    2014年8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2版:信息披露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暨复牌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海直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暨复牌公告
    201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4-30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22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简述

      近期出现部分市场传闻,主要涉及事项为:

      1、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中多个账户可能存在关联关系,涉嫌关联账户;

      2、宝能系已通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持有天健集团4.82%股权,质疑这些关联账户或与宝能系有关;

      3、质疑天健集团前10大股东中的4位股东涉嫌关联关系,最终控制人是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638.HK)(以下简称:佳兆业集团);质疑这些关联账户均由佳兆业集团旗下相关人员控制,有的公司直接由佳兆业集团员工出资设立并担任股东。

      二、澄清说明

      公司知悉上述市场传闻后十分重视,立即就上述传闻是否属实向相关股东进行了函询。上述传闻涉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祥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腾商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泰宇1期和泰宇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泰宇1期和泰宇2期)等5位股东。5位股东针对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质疑,均出具了书面回复予以澄清。根据回复信息,除泰宇1期和泰宇2期是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之外,其他股东之间并不能认定是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亦不能认定其与佳兆业集团相关;除前海人寿属于宝能系之外,其他股东并不能认定与宝能系相关。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一)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健集团前10大股东中的其他9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

      (二)深圳市泰祥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回复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宝能系无关,与天健集团前10大股东中的其他9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与这9名股东无关。

      2、公司(包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佳兆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

      3、公司不受佳兆业集团控制,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与佳兆业集团无关。

      4、毛卫华为深圳市鼎力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佛山市顺德区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为独立投资人;但佛山市顺德区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佳兆业集团无股权关联关系。毛卫华不是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其曾以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名义考取并注册了广东省物业管理师资格,因2014年进行资格年审时,未做信息变更,故其任职单位仍显示为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赖大目是公司监事,但不是佳兆业集团员工。赖大目曾在深圳市佳兆业百货有限公司任职,但早已离职。赖大目在该公司任职期间,该公司与佳兆业集团无关联关系。

      6、韩勇祥在原学东所持股公司担任过清算人,其身份为注册会计师。

      (三)深圳市聚腾商务有限公司回复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宝能系无关,与天健集团前10大股东中的其他9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与这9名股东无关。

      2、公司(包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佳兆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

      3、公司不受佳兆业集团控制,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与佳兆业集团无关。

      4、胡南洋为公司社会招聘人员,已离职。

      5、罗汉权与罗汉敦无关联。

      (四)深圳市泰宇投资有限公司回复的主要内容

      泰宇1期和泰宇2期的投资顾问为深圳市泰宇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回复如下:

      1、泰宇1期和泰宇2期是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但与天健集团前10大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与宝能系无关。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与这些股东无关。

      2、泰宇1期和泰宇2期委托人的认购资金来源与佳兆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关。

      3、公司及泰宇1期和泰宇2期不受佳兆业集团控制。

      4、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泰宇1期和泰宇2期与佳兆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

      5、公司法人代表杨哲明不是佳兆业集团员工,不是深圳市富昌金融集团总经理。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4年8月5日披露,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