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公告编号:2014-04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赠送总数为70,907,0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赠送的过户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
一、本次业绩补偿股份赠送批准情况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玻纤”或“公司”)于2011 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9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控股”)、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珍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成国际”)、Surest Finance Limited(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斯特”)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
针对本次重组,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于2010年9月20日和2011年4月27日分别签署了《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承诺:如巨石集团2011、2012、2013年实际盈利数未能达到53,928万元、77,086万元、77,086万元,则本次重组的交易方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应执行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方式,分别补偿该等差额。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因此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需以其分别持有的部分中国玻纤股份进行补偿。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应补偿股份及后续注销的议案》未获通过,中国建材、振石控股、珍成国际、索瑞斯特需将其各自持有的16,641,457股、15,917,914股、26,771,038股、11,576,665股中国玻纤股票赠送给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4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
二、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赠送总数为70,907,0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鉴于中国建材、振石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已分别持有中国玻纤股票,在向其他股东赠送需补偿的股份时,中国建材、振石集团将视同其他股东,按相应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前持股数 (股) | 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前持股比例 | 需补偿股份 (股) | 获赠股数 (股) | 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后持股数 (股) | 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后持股比例 |
中国建材 | 286,094,685 | 32.79% | 16,641,457 | 25,632,907 | 295,086,135 | 33.82% |
振石集团 | 180,425,264 | 20.68% | 15,917,914 | 14,209,778 | 178,717,128 | 20.48% |
珍成国际 | 87,418,729 | 10.02% | 26,771,038 | / | 60,647,691 | 6.95% |
索瑞斯特 | 37,802,694 | 4.33% | 11,576,665 | / | 26,226,029 | 3.01% |
其他流通股股东 | 280,888,128 | 32.19% | / | 31,064,389 | 311,952,517 | 35.75% |
合计 | 872,629,500 | 100.00% | 70,907,074 | 70,907,074 | 872,629,500 | 100.00% |
注:上表中的“业绩补偿股份赠送后持股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由此导致各比例数相加之和大于合计数100%
三、关于未能完成赠送的股份处理
因股东账户注销导致需补偿股份无法完成赠送,则该部分未能完成赠送的股份将暂时登记在中国玻纤董事会开立的专门账户下,且该部分未能完成赠送的股份同样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投资者发生以上情况并在此之后主张领取上述未能完成赠送的业绩补偿股份的权利,请及时与公司联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相关权属文件,公司将在验证上述权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将股票过户至正常账户的手续,并将相应股份及股利分配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合法返还给相应投资者。
四、关于信用账户获赠股份的处理
本次补偿股份赠送涉及到数量较多的投资者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对于各个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所对应取得的获赠股份,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融资融券业务中派发股票红利处理的方式,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记增获赠股份,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