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5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方式。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12:3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彬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聘请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904102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43.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7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9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0.8%。
公司董事朱嘉冀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 1-3 项议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共计193919788票。
1-3 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95736 | 98.87 | 46900 | 1.13 | 0 | 0.00 | 是 |
2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93863488 | 99.97 | 46900 | 0.02 | 9400 | 0.01 | 是 |
3 | 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93843488 | 99.96 | 46900 | 0.02 | 29400 | 0.02 | 是 |
注1:第1项议案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股份数为4142636股。
注2: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注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95736 | 98.87 | 46900 | 1.13 | 0 | 00 | 是 |
2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103488 | 98.65 | 46900 | 1.13 | 9400 | 0.22 | 是 |
3 | 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83488 | 98.17 | 46900 | 1.13 | 29400 | 0.70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证股字[2014]第43号《法律意见书》,公司二○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