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8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闻掌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现中文名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现英文名称“MeiDu Holding Co.,LTD”变更为“MeiDu Energy Corporation”(上述名称变更以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证券简称变更的议案》。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现证券简称“美都控股”变更为“美都能源”:
(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全称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情况,公司决定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增加内容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增加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003,004,292股,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托管手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为1,454,175,717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2,457,180,009元,公司总股本亦增至2,457,180,009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57,180,009元,总股本变更为2,457,180,009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0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9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拟修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
一、公司章程原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MEIDU HOLDING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MeiDu Energy Corporation”
二、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旅游业开发;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不含危化品);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财管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旅游业开发;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不含危化品);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财管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4,175,717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7,180,009元。”
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54,175,717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57,180,009股。”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60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周二)
●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上午9:30-11:30
下午 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周二)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1、审议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3号公告);
(二)议案2、审议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四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1、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84,929,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0.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6月16日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1,384,929,254元增至1,454,175,717元;公司总股本由1,384,929,254股增至1,454,175,717股。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3号公告);
2、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003,004,292股,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托管手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为1,454,175,717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2,457,180,009元,公司总股本亦增至2,457,180,009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57,180,009元,总股本变更为2,457,180,009股。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8号公告);
(三)议案3、审议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8号公告);
(四)议案4、审议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8号公告);
(五)议案5、审议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四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4,929,254元。”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4,175,717元。”
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84,929,254股。”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54,175,717股。”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3号公告);
2、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MEIDU HOLDING CO.,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MeiDu Energy Corporation”
3、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情况,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旅游业开发;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不含危化品);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财管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旅游业开发;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不含危化品);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财管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4,175,717元。”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7,180,009元。”
公司章程原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54,175,717股。”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57,180,009股。”
(2、3、4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披露的公司2014-059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 2014年 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88301613、88301610 传 真:(0571)88301607
联 系 人:王勤、周骅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议项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议案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 |||
2.1 | 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 | |||
2.2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 | |||
议案3 |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 |||
议案4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议案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5.1 | 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
5.2 | 因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
5.3 | 因公司决定增加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
5.4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说明:
1、若委托人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
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738175 | 美都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表决方法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申报价 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五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②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申报价 格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 2.00 |
2.1 | 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 | 2.01 |
2.2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 | 2.02 |
议案3 |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 3.00 |
议案4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
5.1 | 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5.01 |
5.2 | 因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5.02 |
5.3 | 因公司决定增加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5.03 |
5.4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而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 5.04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都控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
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75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同意 |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都控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75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1.00元 | 2股 | 反对 |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61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对此,公司独立董事何江良先生、王维安先生及谭道义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