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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4年6月30日各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福建勇天工贸有限公司、贵州亿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等16家客户的应收款项1,017.98万元单独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580.60万元。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核销坏账金额约26,200.8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约24,639.89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约1,560.95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 (PTY) LTD,核销金额9,873.49万元,其他233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14,766.4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核销金额1,011.59万元,其他53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549.35万元。经过核查,确认欠款已无法收回,属实质坏账。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对本期损益无影响。

    3、截至2014年半年度,公司清理了不需要支付的账龄超过四年以上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共计194家客户,主要为债权打折、账龄超过四年以上往来款等,根据公司《关于债务转销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债务合计金额为约为2,431.06万元,将为公司带来约2,431.06万元的收益,并计入2014年度当期收益。

    三、审议《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变更如下:

    1、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施亮已辞职,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董事长王玲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2、原公司独立董事陈孔尚、吴越任职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其已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独立董事屈中标、独立董事李智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屈中标为主任委员。

    3、原公司独立董事吴越任职届满、原公司独立董事郭柯已辞职,根据有关规定,其已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独立董事屈中标、独立董事李智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屈中标为主任委员。

    五、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拟聘任寇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寇璐女士简历附后)。

    七、审议《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寇璐女士简历:

    寇璐女士,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中亚置业有限公司出纳、销售员;厦门超炀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部课长;所罗门管理咨询(厦门)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项目经理;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 28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2人。聂丽娟监事因故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三、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4 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北京中视联数字系统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7,406.6777,406.67
    长期股权投资-77,406.67-77,406.67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沈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飞先生提出因个人工作关系无法履行董事义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飞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沈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职位空缺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4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业务类型原预算额(万元)现预算额(万元)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方销售货物550.001,000.0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代开信用证1,000.0015,000.0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支付仓租、储运费、代开证60.00300.0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采购货物150.00700.00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代垫水电费020.00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房屋租赁05.00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房屋租赁0400.00

    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仓租、装卸费10.0010.00
    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采购货物200.00200.00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支付机票等30.003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平板显示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住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2、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647.9454177亿台币

    主营业务:1、下列各项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及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和有关映管、平板显示器设备。2、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3、电器制造业。4、电子零组件制造业。5、机械设备制造业。6、模具制造业。7、资讯软体服务业。8、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住所:台湾省桃园县八德市和平路1127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华映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原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华映光电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万元。主要为向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等。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吴小敏

    注册资本:45亿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国(境)内外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不含互联网业及计算机信息集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原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6,665万元。主要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代理开具进口信用证。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随着公司彩电业务的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将大幅下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新增额度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