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编号:临2014-04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9月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在2014年8月28日披露的半年报中对公司2014年1-9月的业绩进行了预测,预测情况如下: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90.00% | 至 | 210.00% |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100 | 至 | 3,300 |
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62.8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低毛利的情况难以扭转,参股公司在二季度实现IPO,公司通过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对应享有的权益增加,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使得公司在主营不理想的情况下,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 |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60% - 40% | 盈利:1,062.81万元 |
盈利:450万元–650万元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980万元股权,由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该股权比例被稀释。根据《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的通知》(会计部函[2011]9号)规定: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4年1-6月份财务报表由于持有莎普爱思股权比例被稀释增加投资损益26,516,222.16元。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修订,修订后该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期后财政部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明确了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享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投资方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公司三季报将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公司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需对由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权比例被稀释事项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由此调减投资收益2,651.62万元、调增资本公积2,651.6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修正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修正后的业绩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