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欧合作2020年规划》中的两个最重要的部分,中欧正在启动投资协定谈判,力争到2020年中欧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为此,应通过亚欧峰会等平台机制,加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欧在基础设施、能源、金融、创新、贸易等方面全方位的“大通道”建设。
□张茉楠
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ASEM)昨、今两天在意大利米兰举行。这个两年一度的亚欧峰会历来是我国外交的重点。随着全球经济重心“东移”,以及欧盟“向东看”,作为亚欧两大贸易体的对话平台对促进亚欧一体化将具有深远意义。特别是我国提出共建跨亚欧“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正成为连接两个大陆的“纽带”,构架起亚欧经贸合作之桥。
亚欧在市场、资源、技术上各有优势,应利用相互毗邻的地缘关系,建立和健全亚洲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区域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加强务实合作,推动亚欧可持续性、创新性、均衡性和开放性发展,促进亚欧经济一体化进程。以中欧合作为例,目前中欧的经济总量占全球三分之一。过去十年间中欧贸易额翻了两番,去年达到5591亿美元。2013年,中欧共同制定了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涉及100多个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根据业已达成的《中欧合作2020年规划》中的两个最重要的部分:一是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二是到2020年中欧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前景更加广阔。为此,应通过亚欧峰会等平台机制,加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欧全方位互联互通 “大通道”建设。
这个大通道包括基础设施、能源、金融、创新、贸易五个方面的“互联互通”。
据《国际商业监测》(BMI)的最新报告预测,随着各国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2030年,全球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达57万亿美元,其中水和水处理、能源及交通建设约占80%,成为国际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最主要领域。当前,中国凭借在公路、高铁、桥梁等领域较强的基础设施能力,已超过美国和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国。数据显示,自1992年到2012年,我国将大约8.5%的GDP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超过美国和欧盟的2.6%的平均水平。因此,中国应积极倡导亚欧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建设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打造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综合枢纽城市为契机,以公路、铁路、海路(港口)、空路(航运)等为重点,使亚欧基础设施朝着更加联通、更加兼容、更加智能、更加高端、更加便利的方向发展,打造综合枢纽,促进亚欧“大联通”。
基于当下亚欧能源市场分散,基础设施老化,各国能源政策缺乏透明度的现实,亚欧有促进 “能源一体化”,创造一个更加一体化、相互联系和竞争的市场的客观要求。比如,建立面向未来的、包括天然气管道建设、供电网络建设、新能源网络建设在内的亚欧能源基础设施蓝图,加快发展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发展高压输电和智能电网,同时制定统一标准,并提供项目债券、风险资本或PPP等方式的融资框架。
只是当前亚欧各国之间的金融合作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深化。未来各国需要共同努力推动金融和资本市场的相互开放,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加快本币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亚欧各国双边或多边货币互换,适度扩大双边货币互换的范围。此外,亚欧各国还可加大相互之间在海外兼并、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升级、资源能源收购、知识产权等项目的重点支持,以加强外储资产的相互投资。
亚洲和欧洲经贸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欧盟技术领先,资金充裕,而亚洲多以劳动力、资源密集型产业见长,经贸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双方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据相关预测,未来10年内中国高科技市场的年增长率将达到20%至40%,这意味着更多通过开放创新和合作创新的模式,接受全球产业转移以及自身的产业升级,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新兴的产业转移基地和研发中心。因此,中国应尽全力倡导建立亚欧创新网络,促进亚洲制造业国家全面融入“欧盟2020创新战略”以及“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现技术链接、资本链接和产业链接。
当今约80%的世界贸易通过全球价值链展开。在全球价值链中,中小企业往往扮演零部件等中间投入品供应商及次级承包商的角色。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电子商务的扩展,全球价值链整合进一步分化为少数大型供应商,给中小企业更好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挑战。显见,现在正是推动亚欧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好时机,建议亚欧会议成立区域全球价值链工作组,通过供应链融资和提供金融技能培训等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稳健性,通过政府部门、私营部门、教育研究机构、科研机构等宽领域、多类型加强合作,来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而推动成员国中小企业更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同时,加紧建设信息渠道,铸造亚欧工商界的纽带,最大幅度降低两地区间的信息成本,使大量本小利微的中小企业能顺利开展两地区间的贸易和投资。
另外,为保障亚欧经济贸一体化进程,还需制定亚欧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时间表。经过亚欧成员国十余年的努力,在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促进方面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未来推进的空间仍然很大。而在推进《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投资促进行动计划》两大行动计划时,重中之重是从其可执行能力出发对其修改和完善,从而更好地促进亚欧间贸易和投资发展。笔者以为,这可参照APEC在2006年将亚太区域内部贸易的交易费用进一步降低5%的实践经验,亚欧会议也可为区域贸易便利化制定出类似具体时间表及交易成本降低幅度之类的目标。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