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45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第三季度季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46号)。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4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调整内容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公司对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 162,060,000.00 | -162,060,000.00 | 111,000,000.00 | -111,000,000.00 |
| 公司对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公司对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出具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