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张骏、总经理林孝帮、财务总监雷志华及财务部经理陈文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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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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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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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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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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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7月2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函通知,称其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日起停牌。201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控股股东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拟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7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10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取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部分资产,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继续与有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调;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继续对拟重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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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依然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国内新闻纸、文化纸产能过剩,市场持续低迷,新闻纸售价持续下滑,同时公司所固有的物流和用电成本高等劣势和困难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鉴于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190.69万元,若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仍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特别处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按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未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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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报表项目“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增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表项目的期初金额58,165,010.07元,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报表项目的期初金额58,165,010.07元。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将未在当期损益项目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由报表项目“资本公积”调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报表项目的期初金额1,511,369.20元,相应调增“其他综合收益”报表项目的期初金额1,511,369.20元。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骏
总经理:林孝帮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70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福建省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
方式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2014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福建投资集团委托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贷款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半年,资金占用费按贷款利率5.6%计算。截止目前,福建投资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余额合计4950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