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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吉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较期初金额增加58.2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工程项目增多,且尚未到回款期;

      预付款项较期初金额增加53.7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13年10月份战略储备量较多所致;

      在建工程较期初金额增加154.7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逐步投入工程建设所致;

      预收款项较期初金额下降51.9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经销商年会一般在11月末召开,经销商年会大批量回款会在下年度形成订单所致。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1.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受行业宏观环境的影响和城镇化建设停滞影响等因素所致;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核算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及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及其关联方徐正然、吴典华、徐新海等4名自然人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太太阳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月亮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5年5月21日前。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未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三、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就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诺:“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因此而给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将由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新建承担。”

      “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因此而给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将由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新建承担。”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

      四、有关商业汇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曾发生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事项承诺:“若因前述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致使发行人承担任何责任和受到任何处罚,从而使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赔偿该等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45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三季报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46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47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该项目可能面临政策的变化,外汇走势波动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为:创蓝美国投资控股公司,最终以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拟为100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创蓝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蓝国际”)持有100%投资比例,注册地为美国内华达州,常设机构位于硅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及净水行业研发、销售,股权投资,国际贸易,管理、咨询等。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全票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规模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不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子公司目的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出资在美国设立经营平台。

      美国的“硅谷”,是世界上最早的、规模最大的高技术工业区,是世界高技术工业发展的先驱和典范,为此,公司拟将新设子公司的办公地点设在硅谷。

      此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加快加强国际化步伐的战略发展规划,子公司成立后,将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存在来源于政策的变化,外汇走势波动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经济政策和外汇走势的研究分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努力将风险降至最低,从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主业经营和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