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4-028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王明普委托独立董事王丽辉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秦怀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暂不做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暂不做追溯调整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增补选举廖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任职期限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廖亮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增补选举陈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期限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宏的任职须经四川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宏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及其配套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亮简历
廖亮,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
1986年9月—1988年7月,四川绵阳财贸校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8年9月—2002年3月,遂宁市市中区财政局工作。历任农业股总会计,基建股股长,会计股股长;
(其间:1993年—1995年,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习;1996年—1999年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2年4月—2004年3月,遂宁市市中区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2004年3月—2011年11月,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副局长;
(其间:2006年—2009年,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1年11月—2013年9月,遂宁市船山区国资委主任,兼任船山区财政局副局长、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其间:2012年3月起兼任遂宁市瑞丰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9月至今,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遂宁市瑞丰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0月至今,遂宁金源科技发展公司总经理。
陈宏简历
陈宏,男,汉族, 1956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
1978年1月—1982年1月,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测量专业本科学习;
1982年至今,电子科技大学工作;
其间:1985年8月—1991年6月,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9年7月至今,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2001年1月—2009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
2003年7月至今,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4-029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暂不做追溯调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过程中,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暂不做追溯调整的做法,是基于准则变动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数据还需要准确测算的现实情况,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