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克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5,026,342,145.64 | 4,632,191,205.76 | 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20,928,660.22 | 1,745,723,766.81 | 4.3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961,955.16 | 307,961,349.27 | 25.0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039,390,288.21 | 811,587,869.41 | 28.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769,656.08 | 82,893,373.09 | 3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3,088,744.51 | 70,644,975.52 | 45.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3 | 4.83 | 增加1.3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5 | 3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5 | 36.00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8,56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4,575,898 | 34.72 | 0 | 质押 | 50,400,000 | 国有法人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001,498 | 3.03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尤飞煌 | 0 | 9,376,107 | 2.84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0 | 8,999,967 | 2.73 | 0 | 未知 | 0 | 其他 |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4,606,052 | 1.40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0 | 2,900,000 | 0.88 | 0 | 未知 | 0 | 其他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2,745,406 | 0.83 | 0 | 未知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0 | 2,499,813 | 0.76 | 0 | 未知 | 0 | 其他 |
杨宝英 | 0 | 2,230,000 | 0.68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建设银行-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2,008,660 | 0.61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4,575,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575,898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0,001,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1,498 |
尤飞煌 | 9,376,107 | 人民币普通股 | 9,376,107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8,999,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9,9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06,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6,052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2,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0,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45,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5,406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499,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813 |
杨宝英 | 2,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8,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8,6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类:
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为326,188,019.64元,上年度期末为205,967,659.80元,增加58.37%。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应收工程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为24,635,216.35 元,上年度期末为41,131,888.69元,减少40.11%。主要是因为母公司一月份收到九江蛟滩污水处理厂退回的保证金以及母公司项目部本期收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财政拨款。
3、预付账款:本报告期为44,223,947.92元,上年度期末为16,162,895.12元,增加173.61%。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4、存货:本报告期为182,708,648.30元,上年度期末为25,126,329.36元,增加627.16%。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未进入决算而造成存货增加。
5、短期借款:本报告期为40,000,000.00元,上年度期末为60,000,000.00元,减少33.33%。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本报告期为280,000.00元,上年度期末为8,714,851.25元,减少96.79%。主要是因为截止到2014年9月大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7、应付账款:本报告期为514,734,605.60元,上年度期末为329,157,558.71元,增加56.38%。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应付工程款增加。
8、预收账款:本报告期为46,321,217.84元,上年度期末为32,645,963.44元,增加41.89%主要是因为自来水板块预存水费增加及孙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预收设备款,去年同期未发生。
9、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为18,399,426.18元,上年度期末为12,168,586.12元,增加51.20%。主要是因为本季度计提内退职工辞退福利所致。
10、应交税费:本报告期为51,373,254.99元,上年度期末为30,320,332.84元,增加69.43%。主要原因为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11、应付利息:本报告期为15,120,967.85元,上年度期末为23,021,703.02元,减少34.32%。主要是因为母公司4月份支付5亿公司债券利息。
12、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为383,183,537.66元,上年度期末为194,561,520.75元,增加96.95%。主要是因为①母公司收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②代征代付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增加;③子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收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13、专项应付款:本报告期为12,000,000.00元,上年度期末为66,100,000.00元,减少81.85%。主要是因为母公司红角洲水厂工程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科目。
14、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为80,206,961.30元,上年度期末为27,138,103.69元,增加195.55%。主要是因为母公司红角洲水厂转固,由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科目。
15、专项储备:本报告期为3,458,720.91元,上年度期末为2,423,483.58元,增加42.72%。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要求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
利润类: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为13,040,618.08元,上年同期为9,314,139.95元,增加40.01%。主要是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2、主营业务成本:本报告期为671,375,457.36元,上年同期为514,150,844.86元,增加30.58%。主要是母公司供水量增加致使水资源费、动力等成本增加;子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去年5、6月成立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去年同期未产生成本;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的材料费及民工费等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3、管理费用:本报告期为77,211,743.26元,上年同期为59,134,297.26元,增加30.57%。主要是因为本季度计提内退职工辞退福利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 2,292,471.23元,上年同期为705,889.81元,增加224.76%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计提一至三季度应收污水处理费坏账准备。
现金流量类: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230,534,174.95元,上年同期为-171,930,834.38元,增加34.09%。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贷款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水业集团2006年洪城水业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水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积极倡导对洪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承诺期限:2017年12月31日前启动。
2、水业集团在2010年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时关于湾里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供水公司子公司湾里公司洪湾国用(2010)字第108号、湾国用(99)字第317号两幅土地为划拨用地,暂未以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原因为南昌市湾里区政府进行梅岭风景区建设规划,计划引入宁波强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宗土地进行景区开发,从而协调湾里公司与宁波强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相同面积的其他区域土地和上述两宗土地进行置换。水业集团已承诺保证湾里公司获得该两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若上述承诺未能履行,水业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补偿洪城水业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承诺期限:2015年12月31日。
截此本报告期未,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