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4-58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4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张泉先生、魏罡先生、白知朋先生、刘远立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4-59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0.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作为核心发起人之一参股厦门市民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厦民投”)。厦民投由厦门总商会牵头组织,20名股东共同现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当前主业未来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厦民投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市民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二)出资方式与期限
股东采用货币出资方式设立厦民投。公司亦以现金出资,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分期于厦民投成立之日起50年内缴足。厦民投注册资本将实现认缴制,分期到位,其中第一期到资比例为5.00%,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分批到位。
(三)经营范围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四)核心发起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厦民投系由公司及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名发起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核心发起股东7名,其持股比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发起人(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 股比 |
1 |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 58,000.00 | 19.33% |
2 |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 | 13.33% |
3 |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 | 11.67% |
4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 | 11.67% |
5 |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0% |
6 | 厦门海创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0% |
7 | 福建省联谊对外合作交流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0% |
合 计 | 258,000.00 | 86.00% |
本次厦民投的其他发起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厦民投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投资项目落实需要过程,为尽可能实现资金的充分利用,减轻部分发起人的资金压力,公司资本将实现认缴制,分期到位,其中第一期为出资比例的5.00%,剩余资本将根据项目进展缴纳。在有权审批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根据资金缺口,公司将发出书面缴款通知,发起人需按所占股比在一个月内缴清。
(二)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全体发起人意愿时,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因筹备设立公司所产生的有正规票据作为财务凭证的费用,由所有发起人(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
(三)在公司运作方式上,采用“公司制为体,基金制为辅”的运作方式,对公司所投项目,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成立基金进行投资,对所投项目出资比例不低于30.00%,其他资金可向有限合伙人募集,有限合伙人优先从公司股东中选择确定。
(四)违约责任:发起人及其所有股东未按协议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者需按逾期应缴金额×1.00%。/日计缴滞纳金,所得滞纳金部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四、本次投资的背景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4年6月份,厦门市委、市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和厦门市在政策层面上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民营企业将迎来投资的好时机。
在此背景下,厦门总商会成立厦民投旨在聚合厦门近二十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搭建广阔的平台,以达到拓宽民营企业的经营资源与渠道,助力于民营企业业绩的增长。
公司自2012年提出了走品牌、渠道发展道路,从按摩器具行业向大健康领域拓展的战略目标,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实现从“OEM”向“OBM”的转型,盈利能力获得进一步增强。在此转型发展过程中,公司参股厦民投的价值与意义在于通过这一良好的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司的经营资源与渠道,加快公司品牌与大健康战略的发展,最终实现公司经营质量的提升。
本次投资将占用部份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