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1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由于其中关于“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内容出现了错误,现对该《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二、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1、审议《关于将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栋·南园贰号”进行工程施工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将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栋·南园贰号”按照国家建筑法规的相关要求,须将该项目由原确定的工程施工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更正后:
1、审议《关于将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栋·南园贰号”按照国家建筑法规的相关要求,须将该项目由原确定的工程施工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外,《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股票代码:600321 编号:2014-043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暨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的通知,国栋集团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国栋集团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股公司股票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票已到期解除质押。
2、国栋集团将上述到期解除质押的150,000,000股公司股票重新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8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国栋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58,060,570股,占公司总股本30.32%,本次质押的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截止本公告日,国栋集团累计质押34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