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公告编码:临2014-07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3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与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扬州高新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简介
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古城扬州主城区西南方位,区域规划面积达60平方公里,是扬州重要的城市建设板块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目前,园区规划建设了智能装备产业园、生物科技园、联创国际软件园等一批创新创业载体,初步形成了装备制造、生物科技、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四个特色产业。园区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邗江数控金属板材加工设备产业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机械装备制造之都等称号,园区综合排名列江苏省省级开发区第6位。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建立招商引资战略联盟
市北高新将积极帮助扬州高新区挖掘上海资源信息,承接上海溢出效应,扬州高新区借助市北高新先进的招商理念、丰富的人脉资源和品牌辐射优势,寻找适合本地发展的项目信息。双方定期交流招商项目信息,分享客商资源,约定不适合在本地落户的项目,第一时间推介到对方考察洽谈,优先推介到对方发展。
(二)建立产业转移的合作机制
市北高新对区域内需要转移的制造业项目,优先推荐给扬州高新区,扬州高新区主动承接市北高新转移项目,并为项目落户提供便捷服务,为市北高新产业的转型升级、空间的“腾笼换鸟”提供服务。
(三)建立产业发展的协作机制
双方按照各自产业定位,错位发展,联手合作,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市北高新主要发挥上海城市、人才、信息等优势,发展以研发、销售、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总部经济,扬州高新区主要发挥土地、空间、劳动力等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市北高新积极引导园区总部企业将制造基地设在扬州高新区园区,扬州高新区在园区内划定固定区域,集中承载市北高新引荐或转移项目。
(四)探索合作共建产业载体或平台
市北高新将加强扬州高新区在推进园区产城融合方面的指导,双方约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模式,市北高新将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扬州高新区在扬州高新区园区共建产业载体或平台,扬州高新区将为市北高新在扬州高新区园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五)建立共同发展的互动机制
双方开辟交流合作的沟通渠道,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双方互派干部锻炼学习,市北高新加强对扬州高新区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运行体制等方面的指导。双方围绕重点合作产业,定期组织两地企业家互访,推动企业间的技术合作交流。
(六)实现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扬州高新区承诺对于市北高新转移或协作的项目给予个性化服务和针对性的政策优惠,优先保障土地等要素资源。围绕园区共建机制,双方探讨园区间“飞地项目”的利益分配制度。
(七)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共同细化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合作共建工作的实施。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潜在发展空间,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的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双方在合作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协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