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决议: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云舒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江苏云舒海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农药类,医疗器械,保健品,精细化工品等的进出口贸易事务。现因其自身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申请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申请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的规定,本人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查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有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明德 赵博文 费忠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江苏云舒海进
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11月10日,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零(不包括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截止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
人民币(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云舒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申请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及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申请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为期三年的信用担保。上述担保约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7月
注册地点:江苏南京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主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机电设备、建材、仪器仪表及配件、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网上销售百货;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期限:3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江苏云舒海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农药类,医疗器械,保健品,精细化工品等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现因其自身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有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
截止到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